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医院2025年整体发展规划,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2025年度人才招聘(第一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概况
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创建于1952年,目前已发展成为一家专业齐全、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集医疗、保健、预防、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国家级“爱婴医院”、国家标准版胸痛中心、国家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PCCM)规范化建设三级达标单位、国家标准化心脏康复中心建设单位、急性上消化道出血救治快速通道四星救治基地、广西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广西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A级教学医院、右江民族医学院教学医院、广西科技大学教学医院。是玉州区120急救中心、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创伤救治中心。
二、医院地址
医院坐落于广西玉林市中心地带,占地面积130亩,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拥有东院和西院两个院区,其中东院区位于玉林市教育中路669号,西院区位于玉林市新民路111号。
三、现有规模
医院实际开放病床1000张,临床科室32个,医技科室8个,门诊部2个,主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年门诊量67万余人次,住院病人4.6万余人次,住院手术1.2万余台次。现有职工总数1715人,其中高级职称276人,中级职称555人,全院卫技人员1314人,占在岗职工总数的88.4%。目前拥有北部湾经济区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1人、玉林名医1人、玉林名中医1人、玉州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人。
四、学科建设
医院拥有自治区重点学科2个(消化内科、神经内科),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3个(呼吸内科、普通外科、急诊医学科),玉林市临床重点专科5个(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肾内科、康复医学科),玉林市临床重点学科2个(呼吸内科、普通外科),玉林市中医重点专科1个(中医内科),玉林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个(玉林市子宫疾病微无创治疗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玉林分中心1个(广西甲状腺肿瘤精准防治研究重点实验室玉林分中心)。
五、技术力量
近年来,医院率先在市内或县内开展各项新技术,如体外膜肺氧合技术(ECMO)、心脏冠脉搭桥手术、经导管心脏射频消融术、双腔永久心脏起搏器置入术、卵圆孔未闭封堵术、小探头超声内镜检查术、经内镜黏膜下剥离术、经气管镜电烧灼治疗、支气管镜下困难异物取出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术、腹腔镜下解剖性肝段切除术、经腹腔镜保胆取石术、泌尿系恶性肿瘤根治性切除术、椎间孔镜下腰椎间盘髓核摘除术、输尿管肾盂镜钬激光碎石术、颅底肿瘤切除术、胆总管巨大结石ERCP碎石取石术、经颈静脉肝内门体分流术(TIPS)、主动脉夹层支架植入术等,医院整体医疗技术水平处于玉林同级医院前列。
六、岗位需求
七、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4.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6.具备各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相应的执业准入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
7.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理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八、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医院官网、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医学人才网、医学院校就业网等平台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度计划岗位落实到位止,具体截止日期视招聘情况及时调整;部分岗位名额有限,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
(1)现场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人员请前往桂林医学院、右江民族医学院、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医科大学等我院参加的各医学院校双选会现场,双选会举办时间及地点详见各医学院校校内网、就业网或详询我院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0775-3116645。
(2)网上报名
应聘者将报名要求的全部资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的文件压缩打包发送至医院人力资源部邮箱eyyzp3116645@163.com。报名材料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毕业专业+学历+应聘岗位”。
3.报名材料要求
(1)《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应聘专业技术岗位报名表》(附件1);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应届毕业生携带三方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
(4)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大学期间各学年成绩单等复印件一份;
(5)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各层次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各层次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证、初、中、高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工作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相关证明(以单位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证明为准)等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6)荣获优秀个人、学生、班干部、奖学金、各种项目比赛等荣誉证书,计算机等级证、外语水平证、担任学生会或社团职务文件、发表的文章、参加的课题等反映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及其他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4.报名注意事项
(1)请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所发布的岗位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未按报名材料要求以及岗位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如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时未能及时提供应聘报名表的请按要求填写《承诺书》(附件2)一份;
(4)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应聘人员务必自行保管好个人的证件等材料,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应聘的,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和条件,对应聘者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且以后不得参与我院任何招聘。
(四)面试
对现场经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行面试,主要从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学习和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性格倾向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面试应聘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并择优确定拟签约人选。
(五)签订相关协议
医院与确定签约人员签订相关协议,签订协议遵循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原则。
(六)上会讨论
经医院办公会议及党委会议讨论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医院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聘用环节。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体检及心理测试
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及心理测试,体检费用自理。
(一)体检
1.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请务必向医院体检科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说明特殊情况,如使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等行为影响体检结果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2.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
3.拟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医院体检科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人员应在体检前向医院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医疗机构孕检证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二)心理测试
拟聘人员按要求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及心理测试结果均为合格医院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体检及心理测试结果任意一项为不合格的,医院将不予聘用。
十、聘用
(一)经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后,由医院人力资源部发出通知,被通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我院与正式报到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见习试用期(如不能按时报到的须在报到截止之日前与我院人力资源部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延迟报到,逾期未报到或未征得同意擅自延迟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有被通知人员来院报到时须持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否则不予报到并取消聘用资格)。
(二)受到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处罚,正在被国家机关侦查、起诉、审判,参加其他非法组织、有其他非法行为、偏执型性格或身体条件等难以胜任本岗位工作的,我院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工资福利及待遇
(一)工资标准参照广西玉林市事业单位和医院现行工资标准执行,执行见习试用期,奖励性绩效按医院绩效方案执行;
(二)依政策规定可享受带薪年休假、社会保险、公积金、工会福利、职工餐补等福利;
(三)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人员享受“两个同等对待”政策。“两个同等对待”指: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可应聘相应的岗位(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四)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待遇
我院2025年度的急需紧缺人才是指所学专业为耳鼻咽喉科学、老年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眼科学、重症医学、骨科学、外科学(研究方向为普通外科、神经外科、肛肠外科)同时具有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执业医师,引进待遇参照《玉州区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实施办法(暂行)》(玉区人才发〔2023〕2号)文件执行。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年龄、学历学位、身体条件、工作经历等方面隐瞒实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禁止其参与本院其他招聘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医院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医院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中介机构、单位进行招聘,应聘人员也无需向任何中介机构、单位或个人缴纳中介费用。凡假借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名义向应聘人员收受中介费用的单位或个人,医院将保留追究其当事人(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有应聘人员试图通过向医院工作人员提供中介费用或任何“好处费”、以期获取“应聘捷径”的,医院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参与应聘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食宿、体检等费用自理;
(四)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医院将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或网络平台发布各类通知;
(五)招聘过程中由医院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75-3116646;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院人力资源部联系,联系电话:0775-3116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