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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卫生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医学卫生类毕业生公开招聘16人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10-31 03:30:42 |  访问:13

为促进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温市委办发〔2021〕18号)文件规定,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岭市卫生健康局将组织实施2025年温岭市卫生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医学卫生类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2025年温岭市卫生事业单位计划面向普通高校医学卫生类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招聘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浙江省温岭市卫生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医学卫生类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wl.gov.cn/col/col1551604/index.html)

2.温岭市卫生健康局网

(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92/index.html)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序号001临床职位、002医学影像诊断职位为普通高校招生一段线录取的202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招聘序号003护理职位为普通高校202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专业要求,具体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与职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现役军人、仍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能报考(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9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一人限报一个职位。

(1)现场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9日9:00-11月9日12:30。地址为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招聘会237-239展位。

(2)网上报名须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wlswsjrsk@126.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单位+职位+姓名”。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须于2024年11月9日9:00-11月9日12:30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到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招聘会237-239展位进行现场审核。

3.报名资料:

现场报名和现场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供《2025年浙江省温岭市卫生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医学卫生类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打印稿)或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等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国(境)外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2025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

现场审核通过人数应符合附件1中规定的各职位应聘比例要求,未达到应聘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人数。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市卫生健康局网上公布。

现场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如未按时参加现场审核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

1、时间:2024年11月9日下午2:30-4:00。

2、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详见《笔试准考证》。

3、科目:详见附件1。

4、笔试成绩满分为l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50分,低于50分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公布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6-10人的按1:2的比例)。如进入面试对象末位分数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在温岭市内,采用结构化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计算总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50%(计算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占50%(计算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位,如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成绩亦相同,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排位前后。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入围体检、考察对象须与招聘单位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拒绝签订,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考察

体检由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岭市卫生健康局共同负责实施,考察工作由温岭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实施。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市卫生健康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资格核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3.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所列专业范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应在2024年11月7日前向市卫生健康局提出申请并提供所学课程等证明材料,最后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卫生健康局共同审核结果为准。

4.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5.2025年毕业的拟聘用人员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同一本学历证书载明的学历和专业须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学位须与用于报名的学历相对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1.招聘单位台州市肿瘤医院为公益二类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

2.台州市肿瘤医院聘用人员使用事业报备员额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服务年限不得少于6年(不含规培时间)。

3.本次聘用的人员须在录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4.本次招聘人员中,凡符合温岭市卫生人才引进条件的,其相关待遇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岭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咨询电话:0576-86215940(卫健)、86010977(人社)

监督电话:0576-80682975、8615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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